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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本校全體學生、教師、系主任及系助教
主旨:有關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停修辦理時程說明如下。
說明:
一、依「景文科技大學停修學分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申請停修標準:(二者須同時符合)
(一)修課缺課時數未達扣考標準者
(二)停修後學分數應符合規定:四技、二專、二技最低9學分。
三、106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學分停修作業為上網申請。
四、系統申請流程:
1、系統開放時間:【107年05月14日上午08:00~05月18日晚上9:00止】。
2、「進入學務學生資訊系統」-「課程停修申請」-「申請紀錄查詢與申請」-「列印停修申請書」。
3、辦理停修同學需自行列印個人印缺曠統計表(依科目),列印後請至學務處生輔組核章。
4、「停修申請書」連同「缺曠統計表」請同學找任課老師簽名-就讀系主任簽名-簽完名後繳交教務處業務承辦人員辦理。
5、教務處文件受理時間:【107年05月14日(星期一)~05月18日(星期五)晚上9:00止,逾時不受理】。
五、注意事項: